5. 决赛起跑资格:所有赛员必须参与排位赛并最少获得一个单圈成绩,才具备决赛起跑资格。
6. 观察圈:决赛前车手排序入场抵达发车位的一圈称为观察圈,观察圈中禁止超车。
7. 暖胎圈:每组决赛发车前均有一圈暖胎圈,暖胎圈发车由旗号裁判逐个以红旗发令出发暖胎,暖胎圈结束后赛车进入编队圈。暖胎圈中禁止超车,禁止恶意降速压车。
8. 编队圈:暖胎圈结束后赛车不需要停止行驶,由第1、2位发车的车手以低于20公里的时速压车编队,车队阵型位双排动态发车。
9. 决赛发车方式:决赛发车与编队圈动态连接,采取双排动态发车。待第一排车手通过编队圈最后一个弯道且进入发车区后,看到裁判出示绿旗代表决赛发车。绿旗挥动后车手即可超车开始竞赛。
C、比赛结束
1. 每场比赛的结束是以第一名车手跑完规定的圈数,并驶过终点为比赛完成。终点线与起跑线不在同一位置。
2. 比赛结束,赛员的名次将依据在赛事中的总时间成绩来评定。
3. 任何赛员弃置赛车不理,不论时间长短及原因,皆被视为退出比赛。
4. 每场比赛结束时,工作人员将在终点线上挥动黑白方格旗。
5. 黑白方格旗摇动时,不论赛员是否已跑足圈数,该场赛事都已结束。
6. 经过方格旗后,所有赛车必须减速,不得主动超越任何车辆,赛员继续完成此圈后,需返回赛会指定的车检地点。任何赛车如非通过修理站入口离开赛道者,将会被即时取消资格。任何赛车如在慢驶圈中接受外力协助(赛会工作人员除外)推动者,亦会被取消资格。
7. 任何一节的练习或比赛结束后,任何车手禁止烧胎漂移等非竞赛动作,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扣罚全部竞赛押金。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组赛事为推广赛事,仅设置冠亚季军奖杯,不设置奖金。
五、其他条例:赛事竞赛条例参照中汽摩联卡丁车锦标赛规则执行。
六、免责条文
① 所有参与赛事的车手、机械师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现有赛事规例,汽车机械技术规则以及任何增加、修订或更改的赛事规则、条例和指引。参赛者有责任通知其雇员、队员或其代表遵守所有赛会规例及承担责任。如报名者在赛事期间不能出席,他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名第三者代表其出席。报名者与车手须依据各项规例处理参赛事宜,并共同对此负责。车手须确定其汽车在练习、比赛的全过程中完全符合上述规例的要求及安全设施齐备。
② 参赛人员不论身处修理库、修理站或修理站旁道路及赛区范围时,必须将赛会所发的证件挂于显眼的位置。所有车手、提名人及队员皆被视为熟悉本届赛事所制定的规定及赛例。所有参加比赛的车手及车队都必须自行承担并确保其工作人员、乘客、员工、嘉宾、赞助者等相关人士都清楚明白需自行承担自己及其财物的安全。赛事组织者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会为以上所有人士及其财物的安全负责。
③ 当竞赛中发生车辆非故意产生的碰撞事故时,参赛车手均不向对方车辆和人员承担任何损失。若某一方有意或故意冲撞其他车手,造成人身或财产损伤,应在赛后自行到法律仲裁部门解决协调,并承担相应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七、卡丁车组决赛圈数
晋级淘汰赛 8圈 决赛 12圈
八、报名费用
每人报名费为300元/站。竞赛押金1000元/人。不包含车手人身意外保险。(参赛车手保险由运动员自行办理)
自带车车手免收报名费。
九、安全装备:每名参赛车手必须自备竞赛防护装备:头盔、连体赛车服、赛车手套、赛车鞋。
十、未尽事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